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增强公租房运营治理,规范公租房配租秩序,凭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包管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治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省包管性安居工程向导小组《关于对芜湖市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统筹并轨使用讨教的批复》(皖保组〔2011〕9号)、、、《芜湖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增强包管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治理事情的实验意见的通知》(芜政〔2012〕13号)等有关政策、、、规则、、、文件,连系我司现实,制订此划定。。
第二条 公租房分配使用坚持“果真、、、公正、、、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 本划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公租房小区房源分配、、、使用和监视治理事情。。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资产营运部(衡宇租赁中心)主要职责:::
(一)认真公租房招租宣传、、、运营事情;
(二)认真公租房租赁条约签署、、、录入、、、租金收缴、、、条约治理事情;
(三)认真公租房转租、、、转借、、、非法占用、、、欠费行为治理及诉讼事情;
(四)认真公租房房源信息(出租、、、出售、、、空置)及欠费信息按月统计汇总事情;
(五)认真资产租赁系统的开发、、、数据维护、、、系统操作培训事情;
(六)认真公租房相关政策文件下发及培训事情。。
第五条 欧博abg物业公司(小区物业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一)认真公租房小区物业治理服务事情;
(二)认真公租房房源治理事情;
(三)认真租户入住、、、退租手续办理事情;
(四)认真现场办理租房手续的条约签署、、、系统录入事情;
(五)认真租金、、、物业费收缴及催缴事情;
(六)认真公租房转租、、、转借、、、非法占用、、、欠费户清退事情;
(七)认真公租房房源及公共区域维修管护事情。。
第三章 配租治理
第六条 公租房房源信息应果真、、、透明,严禁打招呼,预留房源,滋扰正常租赁秩序;严禁转租、、、转借,从中谋取利益等行为。。
第七条 公租房小区物业服务中心设立专门区域,实时果真小区空置房源信息,果真形式可接纳线上、、、线下两种方式。。
第四章 办理流程
第八条 个人租赁
个人申请公租房的,由自己携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前往小区物业服务中心或衡宇租赁中心直接手理,房源选定及办理程序须遵照先后序次。。
第九条 企业(单位)集中租赁
企业(单位)集中申请公租房的,向公司资产营运部提出租住申请,资产营运部提出办理意见,经分管向导、、、公司主要向导审批通事后,由资产营运部通知欧博abg物业公司及小区物业服务中心或衡宇租赁中心优先办理租住手续。。
企业(单位)疏散申请公租房的,办理程序凭证个人租赁手续办理。。
第五章 监视治理
第十条 公司严肃攻击转租、、、骗租行为,资产营运部组织职员按期对公租房运营情形举行核查,对违反划定预留房源的公司事情职员,移交公司纪检办公室核实处理;对使用公租房谋取利益的有关单位或个人,一经核实,上报住房包管行政主管部分举行处理。。
第十一条 公司纪检办公室未必期对各小区公租房运营情形举行检查,对违反本划定的公司事情职员,凭证公司相关制度举行问责和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划定由资产营运部认真诠释。。
第十三条 本划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